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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防疫資訊 | ||
開放患者利用郵政劃撥取藥
中央健康保險局 健保速訊第445期 中央健康保險局九十二年五月二日健保醫字第0920012776號函:為因應SARS疫情,考量居家隔離之慢性病患無法至醫療院所就醫及為減少慢性病患者因回診就醫感染SARS之危險,相關措施如說明。 說明: (一)因SARS疫情,無法搭機回台就醫及居家隔離之慢性病患,無法親自至醫療院所就醫者,經由醫師專業考量無用藥安全之顧慮者,可由家屬代為掛號領藥。 (二)病情穩定之慢性病患者,請醫療院所視需要直接給予三個月用藥,減少病患暴露於高風險的環境。另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者,可直接至各特約醫療院所、藥局領取藥品。 (三)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者,如特約醫療院所行政作業可配合之情形下,開放患者利用郵政劃撥自付相關費用及郵寄郵資的方式,由醫院直接將藥品郵寄給患者。 二、前開措施適用期間自九十二年四月一日起至九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本函及其附件可利用 FOD 302101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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